字词 | 韩国国有林产品卖出造林免除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韩国国有林产品卖出造林免除立法 韩国《国有林产品销售规则》第27条规定,所管官署之长在卖出国有林产品时,在符合以下条款这情况下,可以免除造林义务:(1)卖出产品的搬出及生产作业上所必需的立木时;(2)卖出伐倒木或生产品时;(3)拟卖出不足300立方米体积的木材时;(4)向国家机关或者地方自治团体卖出立木时;(5)为了实施阔叶树林更新树种造林,把薪炭材(不良活杂木)70%以上的造林障碍木卖出时。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