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韩国公务兽医委托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韩国公务兽医委托立法

韩国1981年《兽医师法》规定:(1)为了谋求动物诊疗业务的公正合理,农水产部长官或道知事可向兽医师委托下列各款之业务:
❶ 动物的诊疗;
❷ 动物疾病的调查研究;
❸ 动物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
❹ 动物的健康诊断和死兽检验;
❺ 农水产部长官或道知事就动物诊疗而指示的其他事项。(2)依据第1项规定而受到诊疗委托的兽医师,接受农水产部长官或道知事的指挥监督,开设动物病院,执行委托之业务。(3)有关公务兽医执行业务的所需事项,由农水产部令规定。(4)对于公务兽医,支付津贴与旅费。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7: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