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
孟子关于获取报酬应当合理的表述。 《孟子·滕文公下》:“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意谓如果不合乎道义(即不合理),就是一筐饭也不可以接受;如果合乎道义(即合理),舜接受了尧的天下,都不以为过分。孟子是针对其弟子彭更的发问而回答这番话的。 彭更问曰:跟随的车辆几十,随员几百,由这一诸侯国吃到那一诸侯国,您(孟子)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孟子认为,士人“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孟子·滕文公下》),并培养了后学,并非“无事而食”。 如果认为只有工匠一类体力劳动者可以得食,则是“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孟子·滕文公下》)。合乎道义,则受之无愧,反映了孟子对自身价值和脑力劳动的重视和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