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劳动
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无产者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从而为资本家提供剩余价值的劳动。 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有的产物,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所决定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由于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过活。 资本家凭借其生产资料所有权,将雇佣来的工人用于生产过程,把工人创造的价值全部归为己有,扣除其中生产资料的投入和工人工资的支出,取得丰厚的剩余价值。 这种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单调的、乏味的、繁重的,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雇佣劳动因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而不复存在,但在一部分劳动者心中,仍有把自己等同于雇佣劳动者的错误看法。这与他们的认识水平以及某些制度不完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