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言证法
逻辑学术语。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又称选言证明。它的特点是利用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把所要证明的论题与其相关的不相容的论题组成不相容的选言判断,通过对其他不相容的论题进行否定,最后肯定所要论证的论题。如:要搞“生产自救运动”,坚持抗日。为了论证这个论题正确,就用选言证法先列出了与“生产自救”不相容的其他论题:“投降日寇”、“解散回家”,显然后两个论题不能为抗日军民所接受,必须予以否定,最后结论,只能是“解放区的军民要生产自救了”。它的论证形式为: 论题:A 论证:或A或B或C 非B并且非C 所以,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