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金及无效经济合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金及无效经济合同 1.违约责任 即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是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和经济合同的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2.违约金 是经济合同的违约方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而应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只要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并有违约事实,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3.赔偿金 是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时,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给付赔偿金的条件必须是: 4.无效经济合同 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发生法律后果的经济合同。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下列经济合同为无效: 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但不能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确认,只能由人民法院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决定。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库所有)等。对于无效经济合同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性质,追究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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