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起诉和受理【民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起诉和受理【民诉】 起诉是指当事人以一定的民事权益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是指人民法院依法接受对案件的审理。起诉和受理,是指依法提起的诉讼,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受理,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起诉才能成立。起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受理是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的职权行为。二者结合,诉讼才能成立,诉讼程序才能开始。其结合点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法院审查,予以受理。 起诉的条件 亦称起诉的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起诉方式 起诉应以书面为之,这是原则,这是基于起诉的必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所确定的。起诉的必要性,一是原告要求司法保护之必要性,二是法院审查起诉之必要性,三是供对方应诉答辩之必要性。法律的严肃性,一是起诉发生诉讼法律关系,二是确定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三是确定该争议由该法院审判。但是,有原则也可以有例外,公民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受诉法院制成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口头起诉。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