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粮
国家在综合平衡粮食收支中,为了统一计算口径,对每类原粮与成品粮数量相加时,按规定折合率计算的粮食品种的统称。 贸易粮包括小麦、大米、大豆、杂粮、薯类等。原粮与成品粮的折算,是指面粉折合为小麦、稻谷折合为大米、谷子折合为小米、高粱米折合为高粱、鲜薯折合为薯干等。大豆榨油后,豆油转到油脂类,不再包括在贸易粮中。 贸易粮概念一般用于粮食计划和统计工作。 1984年起,商业部公布粮食企业主要经济效果指标采用的经营量,也是经过折算后的贸易粮。会计报表中,计算经营量时均以规定的折合率,按自然品种加计数量,亦称混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