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爲腐也。
【集校】: 洪兴祖: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 爲腐也。 校语:一无“也”字。 黄省曾: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兹爲腐也。 明繙宋本:同黄本。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徐仁甫:此句及下句有“也”字者,是。 此“也”读爲“耶”,凡楚辞连用两“也”者,前句“也”皆读“耶”。刘向深知此文法,故己亦拟用之。 “反以兹爲腐也”,与《汉书·万章传》“反当以爲福邪”句法相同。“反”爲反诘副词,彼正作“邪”,犹“也”读“耶”之切证。 。【集释】: 王逸:腐,臭也。 言己自惜被服芳香,菲菲而盛,君反以此爲腐臭不可用也。 黄寿祺:菲菲,香气很盛。 汤炳正:惜,爱怜。 芳,芳草。菲菲,香气浓郁四散。兹,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