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价原则
制订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标准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制度下,制订价格的原则,必须根据价值规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及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体现党和国家政策。应掌握的基本原则是: ❶ 以价值为基础,正确运用价值规律,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扩大商品流通,丰富市场供应,满足人民需求;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增加积累。 ❷ 贯彻执行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和按质论价的原则。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审时度势地调整长期偏离价值、影响生产和消费的不合理价格;逐步理顺各类商品比价关系。 ❸ 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和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考虑较长时期和较大范围商品的供求变化因素,有利于促进市场商品的供求平衡。 ❹ 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尽可能使企业在正常生产和经营条件下,收回成本,获取一定的利润。 为了国计民生的需要,在必要时也可自觉地采用使商品的价格背离其价值的办法,实现一定时期政治、经济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