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计划单列城市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计划单列城市 在不改变省辖市行政隶属关系的情况下,赋予它们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 自1983年至今,国务院先后批准14个大中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它们是:重庆、武汉、厦门、深圳、南京、成都、长春、沈阳、大连、广州、西安、哈尔滨、青岛、宁波。按规定,这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再经由所在省下达,而是在国家计划中单独立户,其主要计划直接上报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物资、劳动工资、进出口贸易、外汇和文化教育等计划指标直接下达这些城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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