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行政诉讼终结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诉讼终结 在行政诉讼进行中由于遇到某种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无必要继续进行时,而结束诉讼程序,不再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诉讼终结与诉讼中止(见行政诉讼中止)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彻底结束对案件的审理,以后不再恢复诉讼程序;后者只是诉讼程序的暂时中断,待障碍消除后还要恢复诉讼程序。终结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此声明不服。诉讼终结的法律后果,一是法院不再对案件继续审理;二是原告不能基于同一理由就同一标的再行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诉讼终结没有作出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况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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