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推行政令和管理公务的活动。 其特点是:1.行政管理的权力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是由政府授权的一些非营利机构;2.行政管理的客观对象是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及一切社会事务;3.行政管理是依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又能动地参与政治决策;4.行政管理的宗旨是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5.行政管理具有客观规律性。行政管理的范围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事务,即以巩固和完善国家组织,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二是社会事务,即以发展全社会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为目的的管理;三是政府内部事务,即以政府机构的协调运转、提高效率为目的的管理。 行政管理的实质是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 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规划;组织;用人,指挥;控制,以促进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