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英国检察机关体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英国检察机关体系 英国在中央一级设有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和副总检察长(Solicitor General),领导法律事务部(Law Officers Department),即中央检察机关。各地的检察机关称作刑事检控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简称CPS),系根据《1985年犯罪起诉法》而建立的新体制。1985年以前,英国主要的检控任务由警察承担。1986年10月,首先在大伦敦市区建立刑事检控署,继而将英格兰和威尔士划分为31个区,每个区各建立一个刑事检控署。1993年4月1日,31个区又合并成13个较大的区,每个区由首席检控官和若干检控分署(Branch Crown Prosecutor)组成,现有110个检控分署。在伦敦和约克建有总部大楼。 总检察长的职责如下: 首席检察官的职责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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