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国1956年粮食限耕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国1956年粮食限耕立法 美国1956年《农业法》规定,鼓励农场主对一部分耕地长期(不超过10年)退出耕地,用于植树保护土壤的目的。按照法律规定,凡是通过用于种植“过剩”作物的耕地,如农场主自愿休耕而不改种其他作物,可由政府发给高额赔偿金。即小麦每公顷平均赔偿297美元,玉米每公顷平均赔偿601美元。上述补偿由法律授权新成立的土地银行发给。这一规定一直沿用到20世纪60年代末。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