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布工业内调
纺织工业所需织布用纱、针织用纱、印染坯布的调度供应方式。 纱、布自实行加工和统购统销后,纺织工业所需的织布用纱、针织用纱、印染坯布,凡涉及厂间转移者,都由国营商业调度供应,厂厂间不直接发生供销关系。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在不违背统购统销原则的前提下,将纺织工业作为原料用的这部分用纱、用布(坯),改变为由工业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厂厂直接对口供应,以减少环节。 先是在一个市的范围内,后来又扩大到一个省的范围内(少数省未扩大),称为“工业内调”。但在全国省与省之间仍由国营商业调度供应,直到80年代初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