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立法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立法权 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统治阶级通过行使立法权把自己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使之具有普通遵行的效力,以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采取分权制度,立法权由议会行使,但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往往为行政机关所操纵。 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孙中山指出立法的重要性:“立一法,今日见为利,则明日见为弊矣。又况所议者国家无穷之基,所创者亘古未有之制。其得也,五族之人受其福;其失也,五族之人受其祸。”孙认为立法权是政府的“五个治权”之 一,要将“五个治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