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中国刑法罪名。指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活动及其形象、信誉。侵犯的对象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实施其一,即可成立本罪。(3)犯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国《刑法》第37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