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庄
古代皇室田庄。 汉代称苑,唐以后始以庄的形式管理,但正式得名则始于明。永乐元年(1403),成祖将己之燕王王庄改为皇庄。天顺八年(1464),宪宗以没入太监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后日以增益,至孝宗、武宗时大盛。 主要分布在北直隶顺天、真定、河间、保定四府,约三百余处,占地共三万七千五百余顷。皇庄由太监代管,下设官校、书办、庄头、伴当等管理人员,多欺压军民,兼并土地,无恶不作。 皇庄佃农所承田租称庄课、庄租或子粒银,比一般民田要高。嘉靖时,下令废革皇庄,改为官地,田租由户部收理,但又在湖北新增安陆皇庄,占地一万余顷。 清初,明皇庄多改为*更名地,但另有属内务府、盛京户部、礼部、工部和三陵等官的皇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