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斌
【生卒】:1925—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1925年8月出生,福建省惠安县人。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后,在缅甸仰光华侨中学读书,任中共仰光区委委员,缅甸华侨战时工作队队员。 1942年后,在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学习。 1946年后,负责领导清华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校地下党工作。1949年后,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政治秘书、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委候补委员。 1958年后,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1966年至1975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劳动。 1977年后,任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1979年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983年后,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他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