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
❶ 讼案。《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剂禁民狱。”郑玄《注》:“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宋史·刑法志》:“诸州大狱,长吏不亲决。”大狱即重大的刑事案件。后世常“狱讼”连用。《清史稿·刑法志三》:“同治三年,以吉林狱讼繁多,诏依热河设立刑司例……” ❷ 罪过,过失。《国语·郑语》:“褒人褒姁(xū须)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韦昭《注》:“置,赦褒 。”《史记·周本纪》写作:“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 ❸ 牢狱,关押犯人之所。其称始自汉代。汉代蔡邕《蔡中郎集·外集·独断》:“夏曰均台,周曰囹圄(líng yǔ灵语),汉曰狱。”《史记·酷吏列传》:“奸滑穷治,大抵尽靡烂狱中,行论无出者。”直至清代未变。《清史稿·刑法志三》:“其囚禁在狱,大都未决犯为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