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龄
【生卒】:1870—1937 【介绍】: 江西丰城人,生于湖南凤凰。 字秉三。光绪进士。曾积极参与变法,出洋考察宪政。 1912年初加入中华民国联合会,3月为统一党理事,旋任唐绍仪内阁财政总长。 1913年2月出任热河都统,8月就任“名流内阁”总理兼财政总长。1914年被袁世凯委为参政院参政,督办全国煤油矿事宜。次年12月任湘西宣慰使。1917年被黎元洪任为平政院院长。1918年与蔡元培等成立和平期成会,任会长,呼吁南北议和。 1925年参加善后会议,主张废督裁兵。五卅惨案发生后,在北京发起成立沪案失业同胞救恤会。1929年任国民政府全国赈务委员会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致电张学良、冯玉祥等,呼吁坚持抗日。次年任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 1933年在北平设第一后方医院,救护长城抗战受伤官兵。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避居上海租界。 同年12月迁居香港,25日病逝。著作编有《熊希龄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