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焚书坑儒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为巩固中央集权,加强政治思想统治实行的文化专制措施。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士越反对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提议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坚决反对,并提议:凡《秦纪》以外列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脸上刺字),罚四年筑城劳役;只有医药、卜筮、种书之书不烧。禁绝私学,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史称“焚书”。翌年,方士卢生、侯生私下指责秦始皇专任狱吏,贪于权势。秦始皇大怒,借此机会镇压儒生,将牵涉到此事的四百六十多人全部活埋,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箝制思想,摧残文化,在历史上起了消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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