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牙规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牙规则 正式名称为“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1921年由国际法协会的海商法委员会在荷兰的海牙提出,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自1931年6月2日起生效,至1980年共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和参加该公约。该规则共16条,核心部分是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承运人最低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承运人应享有的免责范围和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赔偿限额。公约规定: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是: 新的规则共17条,扩大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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