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人营业地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人营业地说 以法人营业地所在国作为法人国籍所属国的一种学说。 法人住所地说之一。法人营业地是指法人的工厂、矿山、营业所在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人营业地常作为涉外经济合同准据法的连结因素而被采用。如1979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36条规定,“主要由一方负担金钱债务的双务契约,依他方有习惯居所的国家的法律,如他方是以企业家身份缔结该契约的,则与缔结契约有关的那个常设营业所代替习惯居所。”1983年海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第8条第1款规定,“在未根据第七条规定对适用于货物买卖合同作出选择的范围内,合同依合同缔结时卖方设有其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见“法人住所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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