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单位制对应于某一计量规定中的一组基本单位或导出单位的总体。 计量单位制 计量单位制jiliang danweizhisystem of units of measurement为给定量制建立的一组单位。计量单位制由一组选定的基本单位和由定义公式与比例因数确定的导出单位组成。统一计量单位制度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和科技、增强国防以及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大事,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把统一单位制度作为基本国策,有的甚至还载入国家宪法。各国通常采用法令形式规定计量单位,这种按法律和法规所决定的强制使用或推荐使用的计量单位称为法定计量单位。 1791年法国国民代表大会决定以长度单位米作为计量单位的基础,建立了与米相关的面积、体积和重量单位,称为米制。自1875年17个国家签定米制公约以来米制被广为采用。但米制并不是单一的单位制,自身相当复杂,又采用制外单位,形成了多种单位制并用的复杂局面。因此,米制公约签字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国际计量大会于1948年第九届大会上建议建立一种实用单位制。1960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以六个单位——米、千克、秒、安培、开尔文和坎德拉作为实用单位制的基础,1971年又增加一个单位——摩尔。以这七个基本单位为基础的单位制被称为国际单位制,其符号为“SI”。国际单位制是米制的现代化形式,是米制的发展。它是先进、实用、简单和科学的,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然而,有的国家仍同时采用米制、英制或俄制等,但在国际贸易与科技交流中,广泛采用国际单位制已是社会的必然趋势。 中国的计量单位制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商代的骨尺单位为尺、寸和分,采用十进制。春秋战国时期的砝码单位为石、钧、斤、两、珠和累,采用非十进制。公元前2世纪,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单位。鸦片战争后,计量单位制十分混乱,米制、英制、俄制、市制和旧杂制等共用。20世纪前半期,为统一计量单位制,先后颁布《权度法》和《度量衡法》,并制定《权度标准方案》,但均未彻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致力于建立全国统一的计量单位制。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单位制度的命令》,确定采用以米制为基础的计量单位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并废除旧杂制。1977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明确规定逐步采用国际单位制。1981年7月14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试行)》,确定了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计量单位,并保留少数其他计量单位。1984年1月20日国务院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同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规定全国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5年9月6日国家主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以及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 计量 国防计量 ☛ 计量单位制system of units of measur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