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
发票人委托付款人按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给执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它的流通要经过发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程序。汇票可向银行申请贴现。汇票按不同标准大体上可分为:商业汇票、个人汇票、旅行汇票、银行汇票和邮局汇票;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记名汇票和不记名汇票;即期汇票、远期汇票和到货汇票;光票汇要和跟单汇票。跟单汇票要附齐某些单据,如发票、提单等才付款。 在我国,1983年12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的《票汇结算办法》第5条规定,汇票一律记名,不准流通、转让。该行还制定有《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从1985年4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