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主德国颁布《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社会主义发展的法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主德国颁布《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社会主义发展的法律》 1949年10月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标志著反法西斯民主改革时期相对结束,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教育事业被纳入为建立社会主义基础服务的轨道。 在这一时期,教育领域的工作主要有:发展十年制学校、改革教学计划、实施综合技术教育、建立与完善师范教育体系及改革教师训练内容、调整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等。经过了若干年的发展之后,1959年12月2日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社会主义发展的法律》,对民主德国学校教育事业的结构与任务作了如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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