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欧共体鱼类体长规格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欧共体鱼类体长规格立法

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1983年10月4日修订、颁布《欧洲经济共同体渔业资源保护技术措施条例》规定:(1)没有达到要求规格的鱼类,不能在船上存留、转船、卸货、运走、储藏、销售、展览或发售,必须立即投入海中。(2)本条例中规定的限量内捕捞的不符合要求规格长度的鱼类不能为食用目的而留在船上或转船、卸货、运输、卖出、库存、展览及发售。(3)鱼类的体长是从吻端起开始测量到尾鳍末端止的长度。(4)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计算管理的鱼的规格,可用每单位重量所具有的条数来表示。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9: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