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弓楚得
楚人失弓,楚人拾得。 据汉刘向《说苑·至公》:“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又见于《吕氏春秋·贵公》,稍有异:“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故老聃则至公矣。 ”荆,为楚国别名。又见于《公孙龙子·迹府》、《孔丛子》并《孔子家语·好生》。 宋词中引“楚人弓”与“楚弓楚得”意同,如:姜夔《诉衷情·石榴一树》:“谙世味,楚人弓。莫忡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