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氏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氏诛 《新唐书·高宗纪》:“永徽六年,立宸妃武氏为皇后。显庆元年,废皇太子忠为梁王,立代王弘为皇太子。五年,废梁王忠为庶人。 麟德元年,杀庶人忠。上元二年,天后杀皇太子,立雍王贤为皇太子。 永隆元年,废皇太子为庶人。永淳元年,零陵郡王明自杀。 ”又卷四《则天纪》:“光宅元年二月,‘庚申,废皇太孙重照为庶人,杀庶人贤于巴州。’”《资治通鉴》卷二〇五:“太后自垂拱已来,任用酷吏,先后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又卷二〇八:“武后所诛唐诸王妃主驸马等,皆无人葬埋,子孙或流窜岺表,或拘囚历年,或逃匿民间,为人佣保。” 唐武则天执政前后,对唐王朝李氏宗族大加杀戮。 后因用为李唐宗亲遭诛徙杀戮之难的典故。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一《题十八学士图》:“老奸得志国几丧,李氏诛徙连孤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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