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欣
【生卒】:1902— 【介绍】: 湖南永兴人,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生。 1927年,毕业于私立上海圣约翰大学。1935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天津河北省立法商学院教授,国立中央政治学校研究部专任研究员。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财政部税务专门学校代校长。 抗战胜利后,1947年8月,任甘肃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1949年,去台湾,委为“财政部公债司”司长职务,辞未就,转任东吴大学法学教授,兼办纺织实业。 1960年,再入“国立”政治大学任教。1964年,任政法大学西语系主任。著有《中国废除领事裁判权》、《美国宪法》、《中国宪法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