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安人,杀之可也
《司马法》以正义战争制止非正义战争的思想。 语出《仁本》篇。它根据历史经验和自然的道德观,将战争性质区分为“义”和“不义”两类。“不义”之战是指扩大疆土、争夺财货、恃强凌弱的战争。 “义战”则是指目的在于“讨不义”,“诛有罪”的战争。 从肯定正义战争的立场出发,该书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认为“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明确表示了杀掉坏人而使好人安宁,为保护其民众而进攻该国,用战争去制止战争的态度。 这种既立足于“仁义”,竭力避免战争,又正视战争的客观存在,肯定正义性战争必要性的思想,具有朴素的辩证性质,反映了该书在战争问题上的理性认识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