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储存养护
对易燃、易爆商品的养护措施。 易燃品指能自行燃烧或遇高温、明火或氧化剂极易燃烧的物品;易爆品指具有爆炸特性的一类物品。按易燃、易爆品的特殊性质,在储存、养护中要求:1.易燃、爆炸品要有专用库房储存,库房不得设在人口聚集区,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2.对性质互相抵触,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品,不能混存,要分库房或库区存放。3.在仓库养护中,认真检查其质量状态、温度和湿度变化情况,并及时进行通风、调温、调湿等措施。 4.爆炸品,多数吸湿性强,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5%以下,最高不超过80%;并根据易燃、易爆品的不同燃爆点控制不同的库温。5.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库房条件,按商品性质、储存时间、包装、质量等,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在库商品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