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日本渔业生产调整组合负责免职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日本渔业生产调整组合负责免职立法 日本《渔业生产调整组合法》第50条规定:(1)组合员可以总组合员1/5以上的联名要求免去负责人的职务。该要求在总会上得到过半数出席者同意后,被要求免职的负责人的职务即被解除。(2)前款规定的免职要求,必须对全体理事和监事同时进行。但是,以违反法令、章程、规约及调整规程为理由要求免职时不在此限。(3)根据第1款的规定提出免职要求时,必须向理事提出记载免职理由的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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