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无因回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无因回避 有因回避的对称。英美刑事诉讼制度中回避的一种形式。指申请回避的人在提出陪审员回避时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有权享有要求无因回避的只有被告人及其律师。对被告人及其律师提出的无因回避的要求,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审判会因程序不合法而无效。但是,他们要求陪审员回避的人数有法定的限制,被告人一方可以要求7名陪审员无因回避,有多名被告人的,每一被告人都可要求7名陪审员无因回避。1988年,英国的无因回避制度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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