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砌工程的检查及验收
1.空煮试煮后达到正常生产,由工厂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2.验收组织及程序 (1)验收人员: 甲方:厂总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制浆车间主任、设备科科长及安技科科长。 乙方:搪砌施工总负责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 (2)验收程序 由厂总工程师召集甲乙双方;由乙方介绍施工情况,提出移交文件;经甲方同意后赴现场检查。 经检查验收后,双方签订验收证书并各持一份。 搪砌施工总负责人应向工厂移交下列文件: ❶ 全套砖衬位置图; ❷ 缺陷记录表(附图); ❸ 施工的原始记录; ❹ 原材料的质量检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