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议会下院
议会两院之一。 在每届议会选出1/4议员组成上院后,由其余的四分之三议员组成。日常工作由正副院长主持。 正副院长各1名,在每年议会常会开始时,由本院议员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正副院长均为议会主席团成员。在立法程序中,下院议员拥有立法创制权。任何法律草案必须由下议员或内阁成员向下议院提出。经下院审议后送上院,对上院否决退回下院的法律草案,下院可不加修改再送上院。若上院再否决,则由两院联席会议表决。国王否决的法律草案,须退回下院并注明理由。对在执行职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内阁成员进行弹劾,由下议院提出。 上、下院议员混合组成议会党团、常设委员会或调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