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机关
将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付诸实施的机关。在我国,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的判决、裁定,由不同的机关执行: ❶ 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无罪和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对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人民法院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❷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由人民法院交付监狱执行。 ❸ 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❹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❺ 对于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❻ 判处拘役的判决,由公安机关在拘役所执行。 ❼ 判处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判决,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