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战时保险业管理暂行办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战时保险业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3年12月25日公布施行。计24条。主要内容:保险业除国营者外,应为股份公司;保险业以经营人身保险或损失保险一种为限,不得兼营其他事业,非保险业不得兼营保险或类似保险之业务;保险公司有关申请注册、开业的条件和登记应办手续;保险业之资本总额不得少于国币500万元,其收款概以现金缴纳;保险业核准注册后,应于开业前按资金总额依照规定比例缴存保证金于国库;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按规定的八款为限。保险经纪人应报由保险业公会转呈财政部核给执业证书;保险公证人应呈财政部核给执业证书。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3: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