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文学
戏剧艺术中的文学因素。 戏剧是一种综合性的舞台表演艺术,运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演员表演、舞台装置等多种艺术手段,直接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戏剧文学只是戏剧艺术的一个环节,即它的文学部分,又称剧本。 它只为戏剧舞台演出提供脚本,仍属语言艺术,有独立的文学价值,是文学体裁之一。它既有完整的情节,又可通过人物来抒情。 但受戏剧艺术的两点限制:一是戏剧演出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进行;二是在塑造形象的方式上主要借助作品中人物的语言(对话与独白)和行动。因此,戏剧文学的特点和戏剧演出的特点密切相关。 具体说,戏剧文学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人物、情节,时间、场景的高度集中;二是必须组织强烈的戏剧冲突,剧中人物要在冲突过程中展示自己的性格;三是人物语言要个性化、动作化和凝炼含蓄。戏剧文学按其反映生活的性质和内容,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三类;按其容量和表现形式,分为独幕剧和多幕剧;按其题材和编演年代,分为历史剧、现代剧、传统剧;按其地方色彩,还有许多地方剧种,如京剧、川剧、粤剧、评剧、黄梅戏等。 戏剧文学按其演出形式,又分为舞台剧本,广播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