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谦
【生卒】:1871-1940 【介绍】: 字季龙。 安徽歙县人。1904年中进士。1912年任唐绍仪内阁司法次长、国民党本部参议。 1917年到广州任大元帅府秘书长。 次年任广州军政府司法部部长。1919年1月出席巴黎和会,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回国后任天津《益世报》主编。1921年历任广州临时政府最高法院院长、广州大本营驻沪代表、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等职。 1925年任广州国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员会主席、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3月后任国民党中央常委、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武汉国民政府党委兼军委会主席团成员。 同年底因反蒋遭通缉,避居香港。1933年参加福建人民政府,任政府委员兼最高法院院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最高国际委员会委员。1940年9月26日在香港逝世。著有《民约总论》、《刑法丛编》、《徐季龙先生遗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