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 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内容和名称的使用依法予以的管理。根据1995年2月22日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是经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使用的供公众识别的机构名字和称号,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由其设立批准机关核定,核定后的名称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由字号+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使用该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但应加注汉字名称。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