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斤
每一引盐或茶所规定的单位重量。 不同时期和地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宋初行引法时,盐以席(大席220斤,小席116斤)或囊(300斤)为计量单位。元、明、清按引征税,开始以引计量。元代规定每盐一引重400斤。 明代有大小引之分,大引400斤,小引200斤。清初规定每引200斤,其后又有大引,多至2000余斤。 清末更乱,每引自240斤至800斤不等,四川每引有多至万斤。1914年北洋政府废止引斤,但仍有商人用引计量。茶引,宋代一般长引120斤,短引25斤;元代长引120斤,短引90斤;明、清两代不分长短,每引100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