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捐芷与杜衡兮,余柰世之不知芳何。
【集校】: 洪兴祖:弃捐 芷与杜衡兮,余柰世之不知芳何。 校语:葯,一作兰。衡,一作蘅。 一本“余”下有“今”字。一云:余柰夫世不知芳何。 一云:余奈夫不知芳何。 黄省曾:弃 葯芷与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校语:一云:余奈夫世不知芳何。一云:余奈夫不知芳何。 明繙宋本:同黄本。 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弃捐 芷与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王泗原:弃捐芳草,由世不知芳。按句法,“奈何”句不当用“余”字。 王注:“当奈世人不知贤何?”可见本无“余”字。 洪《考异》它本亦有“余”字,非。 。【集释】: 王逸:言弃捐芳草忠正之士,当奈世人不知贤何。 洪兴祖:《释文》:葯,音约。 黄寿祺:弃捐,抛弃。葯芷,芍药和白芷,均爲香草,以喻忠贤。 汤炳正: 芷、杜衡:皆香草名,参《离骚》“杂杜衡与芳芷”句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