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鉅)鹿
郡、国名。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置郡。治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辖境相当今河北白洋淀、文安洼以南,南运河以西,高阳、宁晋、任县以东,平乡、威县以北,山东德州市、高唐,河北馆陶之间地。汉缩小至今滹沱河以南、平乡以北、柏乡以东、辛集市、新河以西地。 东汉移治廮陶(今宁晋西南)。晋改为国,北魏复改为郡。永安中郡分为二:一属殷州,治廮遥(今宁晋),北齐废;一属定州,治曲阳(今晋州市西),隋初废。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邢州为巨鹿郡。 古县名。
秦置。治今河北平乡西南。为巨鹿郡治所。 北魏时改名平乡。秦末项羽率领楚兵救赵,在此大败秦军。汉末本县人张角以太平道组织黄巾军起义。 县名。 在河北省邢台市东北部、滏阳河流域。县人民政府驻巨鹿镇。 汉置南 县,隋改巨鹿县。农产有小麦、玉米、谷子、棉花、大豆等,并产梨、杏、枣、苹果。 特产“巨鹿血杞”。工业有机械、塑料、酿酒、建材、纺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