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沈章诸氏被起诉宣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对沈章诸氏被起诉宣言 1937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1937年4月4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等7人,被国民党苏州高等法院提出公诉,谓其“危害民国而组织团体,并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对此,中共中央发出上述宣言,要求立即释放沈钧儒等7人及全体爱国政治犯,立即取消对陶行知等及一切政治犯的通缉令,要求立即彻底修改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给予民众以民主权利。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