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
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 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机构。审判委员会不是具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审判委员会对具体案件讨论后所作出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