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委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委任 中华民国行政官员等级之一。 据北京政府1912年10月16日的《中央行政官官等法》及南京国民政府1933年9月23日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规定,行政官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委任官由官署长官直接任免。委任范围主要为主事、办事员、科员、翻译官、核算官、书记官及推事、检察官等。 委任官有资格限制,凡文官普通考试及格,或曾任各官署雇员三年以上,或具有“官等法”、“任用法”规定的其他资格者,可为委任官。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