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方圜之异形兮,势不可以相错。
【集校】: 洪兴祖:夫方圜之异形兮,势不可以相错。 校语:一云若夫。圜,一作圆。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错,是误字,涉下节託薄託三韵,以爲四韵同韵,又涉王注“若方与圜不可错杂,势不相安也”的“不可错杂”而误。原当作“安”。王注“方与圜不可错杂”,解正文“方圜之异形”,王注“势不相安”,解正文“势不可以相安”。 。【集释】: 王逸:言君性所爲,不与己合,若方与圜不可错杂,势不相安也。 汤炳正:错,“措”之借字,处置。二句言方圆异形,势不可同处。 |